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19年3月22日完成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8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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