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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